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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愿谈 职工不敢谈 不会谈 工会不能谈 日前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到2010年,全省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4万多份,覆盖企业4.4万多家,涉及职工240多万人。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目前,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存在“四不”情况:企业不愿谈,担心协商工资损害了企业方的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
据悉,全省已在广州、珠海、江门等地开展试点工作。
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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