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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8月8日关于“不得安排女导游男司机同住一房”的报道,引起读者关注。
女导游、男司机“同房”的情况目前在省内团会不时出现。女导游刘丽(化名)说,“在一些爱打价格战、推低价团、管理不规范的小旅行社,常常出现这种情况。”
广之旅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旅行社早已杜绝了这种现象。“我们会分三种情况来解决这个问题。一般一条线路同时会有好几个团去,就让带这些团的导游合住在一起;在出发前如果考虑到会出现女导游、男司机的情况,会安排男导游过去;如果实在避免不了,我们旅行社会自己出钱要一个房间给女导游住。”广东国旅等其他大型旅行社也都明确表示,他们也绝对不会安排女导游和男司机同住一房。
记者随后了解到,“同居一室”的情况主要集中在省内游线路上,因为省内游价格比较便宜,一般是广州这边直接派车过去,另外再安排一个导游。打价格战、需要节省成本的旅行社就不得不安排司机和导游挤在同一个房间内。
一间专做省内游的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会出台严格的措施来对司机进行限制,比如,如果男司机“意图不轨”并出现什么事情的话,将扣罚司机一个月的工资甚至全年的奖金。
但即使这样,导游的安全也很难得到保障。刘丽说,地接社的处罚措施只会对该社的司机起到约束作用,但现在很多旅游车都是地接社临时租来的,所以很难有什么措施来对司机进行监管。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广州人大信息网上(网址:www.rd.gz.cn)全文公布《广州市旅游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规定,导游人员执业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旅行社应当为带团导游人员提供符合社会道德标准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工作条件。这意味着,个别旅行社为操作低价团而不得不安排女导游、男司机“同居一室”的行为将被严令禁止。
记者将这个消息告诉刘丽,她听后长吁了一口气,“其实早就该整顿了,只不过我们导游也是一个弱势群体,想要混口饭吃就只能遵守这样的‘行规’,没办法。”
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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