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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可免费学习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16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一场旨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帮助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全面准确地学习理解和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法》,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免费培训讲座将于2007年9月起举办,相关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的对象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工会工作人员等。在培训期间,有关专家将为广大参训人士提供专门的政策解读和疑难问题咨询解答。

  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应尽快填写回执于8月31日前传真或寄回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地址:广州市万福路139号六楼政策培训部,邮编:510100);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中心(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邮编:510400)。填写内容必须清晰以便及时通知具体培训时间、地点。

编辑:罗威


作者: 记者 王道斌 来源: 信息时报网络版 时间: 2007-08-17 1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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