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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8日),东莞市政府正式下发《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调整方案,重点对技能型人才引进渠道进行拓宽,包括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在内4类企业人才被正式纳入人才迁户规定范围。
个人3年纳税15万元可入户
据悉,《规定》在经东莞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做出调整后,从今年8月1日起新增其他紧缺急需具有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或具有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在东莞市工作超过10年,其中社保缴费满5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等四类企业人才迁户标准。
据介绍,这主要是从东莞制造业比重大、企业多以对工人技能要求为主考虑。考虑到部分特殊人才来莞工作时间较长、个人所得税缴纳较多,对全市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作出一定的贡献,因此将上述人才列入人才迁户新增范围。
纳税金额介于广深标准之间
东莞人事局表示,本次方案调整,最大的两处变动除了对技能型人才引进渠道进行拓宽外,就是增加了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的企业人才迁户标准。
人事局人才开发科科长姚家庆指出,东莞市对纳税类人员的户口准入条件,是参照广州、深圳的做法,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来制订的。
职业资格鉴定新品种拟推出
目前,由于东莞市包括药业行业、鞋业针车、鞋业、模具等在内的一些工种,劳动部门还没有推出职业资格鉴定,使很大一部分劳动者被排除在申请条件外。
为此,劳动部门接下来将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部门沟通,新增一些企业广泛需要的技能鉴定工种。目前拟将鞋业针车、鞋业裁管、外观电子检测等5项工种向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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