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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已经获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从9月1日起,凡承建东莞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建设工程,将拿不到施工许可证。目前在建的工程不在此列。
按项目参保以防事故后企业“踢皮球”
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筑业企业农民工较为集中,出现工伤的几率高于其他行业。前几年,社保部门也曾探索将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采取实名制参保。但是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大,不少工人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走了,不少施工单位不愿意为工人买工伤保险。而以往一些项目常通过层层发包的形式建设,事故发生后各方相互“踢皮球”,工人工伤后得不到及时治疗,也无法获得补偿。《通知》的一大特色是按项目参保。不论后期由谁负责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都要到社保部门按项目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以工程总造价15%为缴费基数
按照《通知》的规定,社保部门以工程总造价15%为缴费基数,1.5%为费率,核定该项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并按合同确定的施工期限核定该施工项目参保关系有效期,制作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凭证,连同《参保登记证明》一并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向建设局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须提交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参保登记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凭证。而按规定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同样须为工程项目办理参保,一次性缴纳该工程工伤保险费。
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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