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要规范各类法院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将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未经法官任职前培训的,不得任命为法官;未经晋级培训的,不得晋升高一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2日说。
肖扬是在庆祝国家法官学院建院10周年大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要把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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